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同意设立“移动广播与 信息服务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实验室”的批复

广电函〔2023〕272号

 

湖北省广播电视局:

你局《关于支持设立移动广播与信息服务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实验室的请示》(鄂广文〔2022〕4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在武汉大学设立“移动广播与信息服务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实验室”。

“移动广播与信息服务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实验室”要围绕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在广播电视领域深度融合应用,重点对北斗定位、短报文等在应急广播系统应用的关键技术、解决方案、标准规范等开展研究,助力构建高可靠的应急广播系统。同时对利用广播电视资源增强北斗定位导航精度的关键技术开展研究,助力构建新型国家空间数据基础设施,实现北斗卫星导航系统与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双向赋能。

请你局严格按照《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印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实验室管理办法〉的通知》(广电发〔2023〕41号)及《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印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实验室管理细则〉的通知》(广电发〔2023〕42号)有关规定,做好实验室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此复。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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